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说明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高校需配合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做好生源地贷款学生就读信息确认、贷款回执办理等工作。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办理流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广泛了解本单位全日制研究生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情况,统一收集学生贷款办理信息,汇总本单位贷款学生信息填写《山东大学2021年研究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汇总表》(附件1,务必保证表中学号、回执校验码、贷款金额等信息的准确性),以培养单位为单位将该汇总表的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后的PDF版发送至ygbzz@sdu.edu.cn。研究生院、研工部将以此表为依据将学生贷款信息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为学生办理回执。
2、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善个人贷款信息。重点完善 “就学信息”(学号、学院一栏务必准确填写)、“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之后可通过该系统查看贷款办理进度。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贷款
因疫情防控需要,尽量采取无接触方式办理回执。请学生咨询生源地贷款办理机构,是否需要将已办好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交回贷款办理机构,以何种方式交回。如可以电子版交回的请按方法一操作,如需要以纸质版交回的请按方法二操作,二者择一即可。
方法一:学生将《**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扫描件提交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打印材料、审核、加盖公章(如没有学院盖章处可不盖),扫描为电子版。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情况,统一填写《山东大学2021年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以培养单位为单位将汇总表(扫描件及EXCEL表)及学生申请材料扫描件打包发放至ygbzz@sdu.edu.cn。
方法二:学生将《**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提交培养单位,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如没有学院盖章处可不盖),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情况,统一填写《山东大学2021年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以培养单位为单位连同学生贷款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表电子版发放至ygbzz@sdu.edu.cn。待办理完毕后,现场领回贷款办理材料。
(三)材料提交
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学生贷款办理信息,汇总后,以培养单位为单位将附件1和附件2的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后的PDF版,以及学生的非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贷款材料(选择方法二的单位无需提交学生个人材料,只需提交汇总表)的PDF扫描版打包,统一命名为《**学院研究生生源地贷款情况统计》发送至ygbzz@sdu.edu.cn。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办理截止时间:9月15日。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由贷款银行汇至学校账户,学校财务部根据学生欠费情况扣除学费及住宿费(若贷款金额小于欠缴学费住宿费金额,不足部分由学生自付;若贷款金额大于欠缴费用,剩余金额将由学校财务部统一转至学生银行卡),学生可登陆学校财务系统查看并打印缴费凭证。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预计将在11月中下旬陆续分批次到账,研究生院研工部将定期在研究生之家网站—资助管理—助学贷款板块公布到账名单,请相关学生注意查看。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个别通知。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政策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建立和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诚信还款意识。
注:根据国家政策,生源地贷款与国家助学贷款不可兼得,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可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审查。
威海校区和青岛校区请按校区通知执行。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