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2018年11月研究生助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已交付银行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发放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且档案已转入山东大学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2018年11月份助学金中的国家助学金、学校科研津贴部分。
2.发放2016级、2017级、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且档案已转入山东大学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2018年11月份助学金。
3.发放2017级签订在职协议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2018年11月份国家助学金。
4.发放2016级、2017级、2018级强军计划研究生2018年11月份国家助学金。
5. 发放2014级本科直博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且档案已转入山东大学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2018年11月份助学金中的国家助学金、学校科研津贴部分。
6.根据学校决议,自2014级起,研究生出境、出国培养期间(半年及以上),采取补贴学费形式,继续发放助学金,博士生标准为1000元/月,硕士生标准为8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此次助学金将于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左右发放至由学校配发的银行卡,请相关研究生注意查收。因青岛校区研究生涉及异地跨行转账问题,到账时间会有所延后,望悉知。
特别提示:研究生奖助学金将发放至由学校配发的银行卡中,银行卡必须保持完整,如有丢失请立刻至指定的银行网点补办,并与本人学生信息相关联。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