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扫尾的通知
作者:ygb
时间:2018-10-08 点击数:
各学院、各研究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医保待遇,校医院定于10月份对上学期错过集中报销的,以及暑假期间新发生的学生门诊医疗费用进行最后一次扫尾报销,请广大在校学生密切关注各校区报销时间安排,及时就近报销。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销范围:在校全日制参保大学生(研、博),且发票时间为2017.9.1—2018.8.31之间。
二、时间及地点:
兴隆山校区 10月12日(周五) 8:30—15:00 兴隆山校医院门诊部一楼社区科
千佛山校区 10月19日(周五) 8:30—15:00 千佛山校医院五楼会议室
趵突泉校区 10月26日(周五) 8:30—15:00 趵突泉校医院老化验室
软件园校区 10月29日(周一) 8:30—15:00 校医院新址(学生宿舍5号楼一层东侧)
中心校区 10月8日(周一)、9日(周二)、15日(周一)、16日(周二)、22日(周一)、23日(周二)、30日(周二)
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5:00 中心校区校医院西楼二层学生医保办公室
三、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所有发票相关的病历) 2、发票 3、校园卡 4、医保卡或身份证 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医院病历及转诊或急诊证明。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报销是上一医保年度门诊医疗费用的最后一次报销,如错过此次报销,则上述时间段的门诊发票将作废。
2、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仍然采取无现金结算方式,所报费用将于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如未及时到账可拨打88364424进行查询。
3、在报销前请同学们把所有发票全部拍照留存,报销额度用完的结算单盖章后拍照留存(未用完额度的结算单不用拍照),符合商业保险报销条件的可随时上传材料进行商业保险自助理赔。
校 医 院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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