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聘任、管理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基本原则和条件
1.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主要从优秀在学研究生中聘用。申请者必须学有余力并征得导师同意。
2.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按本单位在校学生人数进行设置。
3.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如有学业等特殊原因,可以进行中途调整。岗位工作时间(含周末)每月原则上不少于60小时。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
4.本学期学生辅导员助理聘期为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
四.工作安排
1.本学期学生辅导员助理相关工作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radms.sdu.edu.cn)进行操作。各聘任单位账号和密码不变,研究生账号和密码与个人系统登录信息相同。系统聘任单位“维护三助一辅岗位”、“审核三助一辅岗位申请信息”菜单及研究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菜单选择岗位类型为“研究生辅导员助理”或“本科生辅导员助理”,开通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10:00至2019年1月18日17:00。请研究生及用人单位及时完成申请、聘任工作。
2.学生辅导员助理津贴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辅导员助理聘任情况按月统一制表进行发放。
学生辅导员助理聘任单位用工期间如有研究生工作不合格或未按时上岗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