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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ygb 时间:2018-09-20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激励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山大学字〔201426号),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程序

1.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测评细则,于101012:00前完成测评工作,并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账号D01)录入测评成绩。

2.各培养单位导出汇总表(加盖公章),与《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2)一并送交研工部(中心校区明德楼B339办公室)审核盖章。各校区盖章时间为:中心校区1010-11日,洪家楼校区和软件园校区1012日,千佛山校区1015-16日,趵突泉校区1017-18日。

、其他事项

1.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与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优秀先进评比挂钩,涉及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年度测评工作,确保测评程序和测评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2.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是研究生人事档案的重要存档材料,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保证全部应参评研究生按时完成测评,及时存档。

 

联系电话:(88369283

 

附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附件2《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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