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思政工作,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2018年学校继续设立研究生教育活动专项经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范围
研究生教育活动费用于与研究生思政工作相关的各类教育活动,如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研究生党建活动、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创新实践活动、各种班级活动等。
二、经费分配
2018年研究生教育活动专项经费按20元/人标准分配到各培养单位,具体金额见附件1。
三、经费报销程序
研究生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填写《研究生教育活动报表》(附件2)和《山东大学报销结算单》(财务部领取或网上预约打印),经分管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39办公室)审核报销。
四、经费使用注意事项
1.经费必须用于与研究生思政工作相关的各类教育活动,不可挪作他用。
2.经费报销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最新规定,具体要求参阅财务部网站。
3.经费按学校财务年度使用,结余部分不累计。
4.食品、服装两类商品支出需填写《特殊事项说明》(财务部网站下载),分管副书记在“项目负责人”处签字。
五、其他事宜
1.除研究生教育活动费外,根据《关于研究生培养业务费使用管理的通知》(http://www.grad.sdu.edu.cn/getNewsDetail.site?newsId=c93f9237-03f1-4fe5-a563-59899f1bc2e3)要求,从学校划拨到各培养单位的培养业务费中,由分管副书记支配使用不低于200元/人,用于研究生的业务培养、教育管理、专业实践、学术文化活动等。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教育活动费和培养费的支出范围要求,统筹做好经费使用。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及时将研究生教育活动新闻发送至yangongbu@sdu.edu.cn信箱,研工部网站将择优登载。
联系电话:69116
附件1:2018年研究生教育活动专项经费分配表
附件2:研究生教育活动报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