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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师生参与山东省高校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19 点击数:


各学院(培养单位):

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为激励和引导全省高校师生第一时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掀起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热潮,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组建山东省高校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现将我校推荐师生参与山东省高校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省宣讲团拟由高校优秀青年党员教师和大学生党员组成。其中,青年党员教师15人左右,重点从专职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中遴选;大学生党员40人左右,从具有山东省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中遴选。我校可推荐1名青年教师和2—3名大学生。

二、申报人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理论素养扎实。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创新 理论最新成果,理论功底较好,熟悉世情、国情、党情。

(三)个人事迹突出。具有让青年学生可亲、可信、可学的感人事迹和突出业绩,能够展现新时代青年的奋斗与担当。

(四)宣讲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丰富的宣讲经验,善于用“典例典籍”化“难”为“易”,用“身边事”化 “虚”为“实”,用“真情实感”化“散”为“聚”,能够将大道理转化为生动感人、易懂可信的民言民语、学言学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青年学生中入脑入心入行。

三、遴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辅导员、青年学生自主报名,由学院进行初步遴选并择优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2021年山东高校大学生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报告团成员可优先推荐。

(二)学校初选。学院推荐结束后,学校组织评议,统筹考虑不同学历层次,确定校级推荐人选。

(三)省级遴选。省委教育工委将委托山东省大学生骨干培训研修基地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审核评议,研究确定宣讲团人选。

(四)集中培训。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入选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聘书。

四、宣讲安排

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宣讲,重点面向高校学生把会议精神讲深、讲透、讲活,让青年大学生听得懂、记得住、用得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宣讲团将以宣讲小组、小分队的形式,分批次面向全省高校大学生开展宣讲活动。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高校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候选人推荐表(附件 1、2)以及宣讲团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推荐人员需提供2寸证件照1张、生活照2张(像素不小于 1024*768)、相关宣讲视频材料1份(时长5 分钟左右)。

请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推荐表、汇总表(取消签字盖章),于9月2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命名。

辅导员、本科生发送至:xuegbj@sdu.edu.cn

咨询电话:郭老师 64798

研究生发送至:sduzhibu2022@163.com

咨询电话:韩老师 69185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站位,精心做好宣讲团成员遴选推荐工作,真正把愿讲、会讲、善讲的优秀师生选出来,把他们培养成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的行家里手,将组建青年师生宣讲团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载体。

附件:

1.山东省高校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候选人推荐表(教工版)

2.山东省高校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候选人推荐表(学生版)

3.宣讲团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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