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现将校长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原件、综合素质测评等级、在读期间获奖情况、上一学年必修课成绩、专业实践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和公示,并根据《山东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确定推荐人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经评审,若拟推荐人有下列特殊情况者,请务必于11月23日17:00前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1)特别优秀或突出贡献的研究生,需突破现有分配推荐人数;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
2.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培养单位通知推荐人选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山东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系统开通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10:00至2016年11月25日11:30。
3.11月23-25日8:30-11:30,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下列材料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39房间):
①《山东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版原件一份;
②《山东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成果清单》(系统自动生成)纸质版原件一份;
③全部科研成果原件(3篇以内代表性成果单独注明、排在最前面)、上一学年必修课成绩单原件一份(若上一学年无必修课则需提供无必修课证明)。
若科研成果中部分杂志或期刊无法提供原件,则需提供打印件:每项成果按照期刊封面、目录、全文顺序单独装订,研究生导师和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分别在成果打印件首页签字,每页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每名推荐人的申请材料须单独装入档案袋,并将《山东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者材料封面》(附件2)贴于档案袋表面。
④《山东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者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版一份。
附件:
1.《山东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东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者材料封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