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及党总支:
为了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学校将开展2015年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评审原则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一年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山大学字〔2014〕27号),制定本单位研究生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二.评审要求
1.参评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在学一年级研究生新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学年按硕士研究生参评,第三学年按博士研究生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签订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新生学业奖学金评比。
2.一年级研究生新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学籍状态处于保留入学资格者;(3)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4)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三.评审工作安排
1.各培养单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单位研究生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及《山东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组织评审,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
2.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培养单位录入拟获奖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额度,系统将自动生成《山东大学2015年度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和《山东大学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3.10月22日(星期四)中午11:30前,各培养单位将《山东大学2015年度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和《山东大学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版原件一份,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39房间)备案。
一年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公正透明,确保一年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咨询电话:65785。
附件:《山东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