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将分三年发放,每年需对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进行审查。
目前,2021届代偿毕业生已连续两年获得代偿金,在职在岗情审查通过后,教育部将拨付第三年代偿款;2022届代偿毕业生名单教育部已批复,在职在岗情况审查通过后,教育部将拨付第二年代偿款。
请获得代偿资格的2021届代偿毕业生和2022届代偿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填写以下材料:
(1)《基层单位在岗证明》(附件2);
(2)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换岗后仍符合补偿代偿资格的,应同时提交工作单位印发的调动文件,并填写岗位变更证明(附件3);
(3)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应按照基层就业申报流程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于2023年6月8日前将材料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ygbzz@sdu.edu.cn。
注:
1.未按要求提供在职在岗证明者,将无法申请下一年度代偿经费;
2.我校设有山大基层就业毕业生QQ群(群号:127429146),请代偿毕业生加入该QQ群,以便联系。
3.威海校区请按校区通知执行。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