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23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1.毕业后离校就业。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自毕业第6年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2.继续在校就读。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请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3.提前还款。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学生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还款。
4.逾期还款。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逾期还款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二、学生毕业确认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具体流程为(见附件):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2)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应核对并完善“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其他信息”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
特别提醒:
a. QQ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标有“*”内容必填;
b.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
c.“联系人信息”一栏填写非学生本人的信息(如父母或其他亲属);
d.如毕业确认后又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系统更新,以便学校、县资助中心和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
(3)发起“毕业确认”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11日;
(4)在系统中查看本人贷款信息及还款计划,认真学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2.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培养单位督促贷款毕业生与家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做好毕业确认相关工作,提醒学生按时还款。在还款过程中出现疑问,请及时联系家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档案建设及诚信教育
1.档案建设。为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培养单位应建立健全2023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台账,建立贷款毕业生沟通机制,提醒学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2.诚信教育。各单位应加强贷款毕业生的资助诚信教育,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贷款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使诚信意识深入学生内心。6月20日前培养单位将有关诚信教育照片谈话照片、QQ群交流截图等图片资料各选2-3张,发送至ygbzz@sdu.edu.cn。
注:威海校区按校区通知执行。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