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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02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做好2023级新生的落户工作,按照公安部“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及济南市公安局“大中专新生落户的有关要求”,现把新生落户的有关要求发给你们,请安排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

1、凡户口迁来山东大学(济南各校区)的新生,以院为单位,按研究生、本科生分类,将户口迁移证、家庭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录取通知书按招生办公室《2023级研究生名册》、《2023级新生名册》顺序分别排列好,收齐后集中办理。

2、凡户口未迁入山东大学的新生(济南市区除外),以院为单位,使用电子表格形式统计好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生源地、手机号码,报送各校区户籍办公室办理济南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申报工作。

3、请于9月25日前将需迁移户口的新生落户材料交到各校区户籍办公室。

山东省内新生:家庭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须提交单位或学校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录取通知书

山东省外新生: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

注:请务必将个人联系电话、身高、血型、宗教信仰、是否服兵役情况在户口迁移证或家庭(集体)户口簿个人页后面注明。

国际教育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物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本科生;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物理学院、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数学学院、金融研究院、晶体材料研究所、儒学高等研究院、经济研究院、文化遗产研究院、文艺美学研究基地、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基地、国际教育学院的研究生;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暂在济南培养的研究生。请与(883)64952联系。地址:中心校区公安处小楼二楼户籍科;

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基础医学院的本科生以及临床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的研究生请与(883)82551联系。地址:趵突泉校区综合楼144室户籍办公室;

电气工程学院、土建与水利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现代物流研究中心、机械工程学院和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热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齐鲁交通学院部分研究生请与(883)92536联系。地址:千佛山校区主楼203室办公室;

微电子学院、软件学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请与(883)91665联系。地址:软件园校区教学楼6区203室办公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建与水利学院、体育学院的的本科生;齐鲁交通学院的本科生和部分研究生请与(863)58119联系。地址:兴隆山校区教学楼A座1211室办公室。

            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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