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宪法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12月22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主要活动
1.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全校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牢固树立宪法信仰,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单位可以“稷下风”品牌为平台支持,邀请校外宪法学领域知名教授作为主讲人开展学术讲座,上好“宪法一堂课”。
2.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学习周活动,利用主题党团日、升旗仪式等形式,组织学生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营造宪法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学生深入学习领会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宪法晨读内容详见附件1)
3.持续推动学生参与“宪法卫士”网络学习
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利用平台资源完成在线学习、课后练习、成果检测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宣讲实践,推动形成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平台将于12月30日关闭(平台地址: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4/index.html)。(学生手册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推动学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通过集体组织或自主学习等方式引导学生开展学习。要及时总结报送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活动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本单位的活动特色、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校园蔚然成风。请各单位于12月24日17:00前报送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及活动情况图片、视频等),邮箱:xuegbj@sdu.edu.cn。
法治工作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