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现将校长奖评审材料报送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研究生校长奖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原件、综合素质测评等级、在读期间获奖情况、上一学年必修课成绩、专业实践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公示,根据《山东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校长奖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确定推荐人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经评审,若拟推荐人具备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请务必于11月4日16:30前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1)特别优秀或突出贡献的研究生,需突破现有分配推荐人数;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
2.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请培养单位通知推荐人选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山东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系统开通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8:00至2019年11月8日16:30。
3.山东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威海校区、青岛校区自行组织评审。
4.11月7-8日8:30-16:30,各培养单位汇总下列材料(签字、盖章),可采用纸质版(报送地点:中心校区明德楼B339房间),或扫描电子版(发送 ygbjzk@sdu.edu.cn)等方式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①《山东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版原件一份;
②《山东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成果清单》(系统自动生成)纸质版原件一份;
《成果清单》每项成果后方空白处,注明文章字数(英文文章注明单词数);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该成果是否已申请过奖学金。
③全部获奖情况原件(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所发优秀研究生证书可不提供)、全部科研成果原件(3篇以内代表性成果单独注明、排在最前面)、上一学年必修课成绩单原件一份(若上一学年无必修课则可提供无必修课证明)。
若科研成果无法提供原件,请培养单位提供评奖前成果正式公开发表的证明,由研究生导师和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签字,研究生培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成果全文。
每名推荐人的申请材料须单独装入档案袋,并将《山东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校长奖申请者材料封面》(附件2)贴于档案袋表面。
④《山东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校长奖申请者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版一份。
附件:
1. 《山东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校长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山东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校长奖申请者材料封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