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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01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为方便2020届毕业研究生偿还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与经办银行协商进行集中办理提前还款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贷款学生个人支付本息。毕业生离校前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学生本人只需偿还贷款本金,不需要偿还贷款利息。

二、办理流程

学生持身份证至中国银行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网银及手机银行须一并配置动态密码器),并在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中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如前期已开通手机银行但未配置动态密码器,可通过手机银行自助申请开通手机盾,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3统一提前还款办理截止时间为430,之后学校将在“研究生之家”网站(“奖励资助助学贷款”栏目)上公布提前还款成功学生名单。还款成功后,学生不必再进行贷款学生毕业确认,未申请提前还款或提前还款不成功学生,需要进行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务必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通知到每一位贷款毕业生,以便学生顺利还款。


 附件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手机银行操作说明.docx

 附件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网上银行操作说明.docx

 附件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手机银行自助开通手机盾操作说明.docx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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