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及党总支: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实际困难,切实做好帮困助学工作,我校将开展2016年“资助研究生回家过年”活动,资助资金来源于学校教职工“爱心助学”捐款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 资助标准及金额分配
1.资助标准: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分为50元、100元、150元或200元。
2.金额分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资助金额分配情况见附件,资助人数学院可自定。
三. 工作要求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资助发放维护”菜单,录入资助回家过年研究生名单及金额。务必于1月12日(星期二)11:00前,将《山东大学2016年资助研究生回家过年补助发放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版原件一份(须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经办老师签字、单位盖章、资助研究生签字),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39房间)。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遴选资助对象,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使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切实感受到山东大学教师员工对他们的关爱。
3.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核对资助研究生姓名、学号、金额等各项信息,确保其正确无误,以保证补助及时准确发放至相关研究生中国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65785。
附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资助研究生回家过年”补助分配表
校工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