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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ygb 时间:2016-09-07 点击数:


各学院(所、中心)
  为更好地了解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帮助学生优化心理品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于9月份组织面向全校新生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普测工作。为保证这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心理健康教育及普测对象:
  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含博士、硕士)。

二、心理健康教育及普测工作培训:

心理中心将于98日上午8:30在中心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团体训练室,布置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普测培训,各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新生负责人均需按时参会。

三、心理健康教育及普测组织:

199-930日,各学院根据学生时间安排,组织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99—915日,各学院新生负责人指导本学院2016级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用电脑或手机登录相应网址进行心理测试。如用电脑,建议使用最新版本的Chrome、火狐浏览器,不支持IE360浏览器;手机操作系统不限。

3、心理中心会在普测结束后统计各学院参测率,反馈未测学生信息,请各学院接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学生补测。

4、如学生因休学等原因短期内不能参加心理普测,请由学院(所、中心)为其开具加盖单位印章的“未参测证明”,并在其返校后联系心理中心进行补测。

5、各学院(所、中心)于新生测试完成后一周内将未参测新生的“未参测证明”,参加普测学生的联系电话、班级课表信息(均为纸质版)交至所在校区心理咨询室。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所、中心)重视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普测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根据心理健康教育及测量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全程监督指导。

五、联系人: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联系人:马道伟   88362881

2、心理普测联系人:刘倩倩    88363620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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