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及研究生: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用条件
1.参加“三助一辅”工作的研究生,须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责任心,学有余力,且须征得导师同意,不能因参加“三助一辅”工作而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
2.每位研究生除助研岗位外不能同时受聘两个岗位。
二.岗位设置
1.学校管理部门设置助管岗位。
2.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置辅导员助理岗位。
三.岗位考核与津贴发放
1.助管岗位按学期聘任,工作量每周为12个学时,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岗位工作时间(含周末)每月原则上不少于60小时。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
2.研究生助管、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开始时间以新学期单位聘任日期为准。
3.学校管理部门研究生助管、培养单位学生辅导员助理津贴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聘任情况按月统一制表进行发放。
4.用人单位负责对上岗研究生指导、培训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终止聘用,并减发或停发津贴。
四.工作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助管、学生辅导员助理用工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6月30日,相关工作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radms.sdu.edu.cn)进行操作,各单位在聘任前需维护完善本单位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聘用制度、培训指导体系、岗位管理和考核办法及预期育人效果等内容。各聘任单位账号和密码不变,研究生账号和密码与个人系统登录信息相同。系统聘任单位“维护三助一辅岗位”、“审核三助一辅岗位信息”菜单开通时间为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6月30日,研究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菜单开通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6月30日。请研究生及用人单位及时完成申请、聘任工作。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