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为方便2024届毕业研究生偿还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与经办银行协商进行集中办理提前还款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贷款学生个人支付本息。毕业生离校前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学生本人只需偿还贷款本金,不需要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可以自愿选择离校前一次性还清贷款,也可以选择毕业前签订还款协议,毕业后根据协议约定按月分期偿还贷款。
二、办理流程
1.学生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操作说明见附件1)。如果未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请持身份证至中国银行网点申请开通中国银行手机并配置动态密码器。如前期已开通手机银行但未配置动态密码器,可通过手机银行自助申请开通手机盾,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
2.统一提前还款办理截止时间为5月26日,有提前还款意向的学生请提前筹集还款资金,在截止日期前操作线上提前还款。
3.还款成功后,学生不必进行贷款学生毕业确认,未申请提前还款或提前还款不成功学生,需要签订还款协议,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4.学生进行完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后,如在毕业前有提前还款意愿,仍可进行提前还款。
三、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务必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通知到每一位贷款毕业生,以便学生顺利还款。
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李老师 88369975
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 马经理 58526562
青岛校区、威海校区请按照校区通知执行。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