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日,有媒体报道个别省份和学校在公示受助学生信息时,含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严重侵害了学生权益。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8 号),要求各高校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公示工作,切实保护好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现将我校研究生奖助公示信息清查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全面清理超过期限的研究生奖助公示信息。各培养单位于12 月7日前全面排查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公示信息,原则上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研究生奖助信息,从学院网站及微信平台上全部撤下。对于公示期内的研究生奖助信息,必须将公示信息中含有的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全部删除。
2.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奖助信息公示工作。各培养单位公示研究生奖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奖助研究生学号、学院、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研究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为进一步保护受助尊严,建议不公示受助学生姓名。
学校将对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仍存在公示研究生个人敏感信息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8 号)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