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博士生:
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高校科技成果专业转化,在2015、2016年组织基础上,决定继续开展 “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结合“蓝火计划”实施情况及地方政府、企业需求情况,2017年计划在山东德州、蓬莱,广东惠州、佛山南海区、东莞,广西百色,江苏泰州等7个地区组建“‘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地方分团”,主要利用暑期时间,选派博士生深入企业一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服务企业工作。“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成员由在校博士研究生自愿报名,经学校审核汇总后推荐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博士生双向选择后再接洽派遣。(具体通知见附件1)
博士研究生工作团活动有利于博士生发挥自身所学,服务企业科技创新,结合社会需求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有利于高校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参照2017年工作方案(附件2)及企业需求 (附件3),组织在校博士生积极报名参加。有意向的博士生填写《博士生报名表》(附件5)并附一份word版个人简历,交至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汇总填写《推荐博士生汇总表》(附件4),将本单位的汇总表、博士生报名表及个人简历,于6月13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gbglk@126.com。
附件1:“‘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2017年工作通知
附件2:“‘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2017年工作方案
附件3:“‘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2017年企业需求
附件4:高校推荐博士生汇总表
附件5:博士生报名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