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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9年10月及补发2019年9月研究生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17 点击数:


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山大研字〔201968号)》,自20199月起符合助学金发放条件的在校生执行新的助学金发放标准,具体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1. 学校按月发放博士生助学金中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部分,以及硕士生助学金中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学校匹配部分;

2. 每年按十二个月发放;专业学位并轨培养模式硕士研究生于入学当年9月份一次性发放当年7月、8月、9月的助学金;其他学生于规定学制年限最后一年的6月份一次性发放当年6月、7月、8月的助学金;

3. 出国(出境)培养时间半年及以上的,出国(出境)培养期间硕士生每月发放500元,博士生每月发放1250元。出国(出境)培养时间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出国时间与归国时间为判断依据,回国报到手续办理完结后恢复正常发放标准。

4. “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签订在职协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生每月发放500元。

20199月研究生助学金新旧标准差额随201910月研究生助学金一起发放(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已交付银行进行发放,此次助学金将于20191018日(星期五)左右发放至由学校配发的银行卡,请相关研究生注意查收。因青岛校区研究生涉及异地跨行转账问题,到账时间会有所延后,望悉知。

 

附件1: 2019年10月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名单.xls

附件2:2019年9月研究生助学金补发名单.xls

 

特别提示:研究生奖助学金将发放至由学校配发的银行卡中,银行卡必须保持完整,如有丢失请立刻至指定的银行网点补办,并与本人学生信息相关联。

20191017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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