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山大研字〔2019〕68号)》,自2019年9月起符合助学金发放条件的在校生执行新的助学金发放标准,具体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1. 学校按月发放博士生助学金中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部分,以及硕士生助学金中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学校匹配部分;
2. 每年按十二个月发放;专业学位并轨培养模式硕士研究生于入学当年9月份一次性发放当年7月、8月、9月的助学金;其他学生于规定学制年限最后一年的6月份一次性发放当年6月、7月、8月的助学金;
3. 出国(出境)培养时间半年及以上的,出国(出境)培养期间硕士生每月发放500元,博士生每月发放1250元。出国(出境)培养时间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出国时间与归国时间为判断依据,回国报到手续办理完结后恢复正常发放标准。回国报到手续办理时间(每月15日之后办理的,15日前办理手续者会自动补发上月差额)与实际回国时间不相符且影响助学金标准的,可将实际回国时间证明材料(回国报到情况表或出国证明)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ygbzz@sdu.edu.cn,情况属实者可于下月补发助学金差额。
4. “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签订在职协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生每月发放500元。
2019年11月研究生助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已交付银行进行发放,此次助学金将于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左右发放至由学校配发的银行卡,请相关研究生注意查收。因青岛校区研究生涉及异地跨行转账问题,到账时间会有所延后,望悉知。
附件: 2019年11月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名单.xls
特别提示:研究生奖助学金将发放至由学校配发的银行卡中,银行卡必须保持完整,如有丢失请立刻至指定的银行网点补办,并与本人学生信息相关联。
2019年11月12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