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学校法学教育与实务部门的良性互动与衔接,提高学生实务能力,山东大学法学院与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展开交流合作,开展“法律近距离”寒假实习活动。在本次实习活动中,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共确定5名山东大学学生参与实习。
1月10日上午,法学院5名同学赴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实习活动。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对实习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政治处人事部王曙光处长为实习生们讲解了检察院的基本情况以及实习期间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同学们的专业方向分配了实习岗位。实习同学主要集中在业务部门二部、三部、四部、六部以及档案管理部门。各部门同事热情欢迎实习同学的到来,耐心介绍部门性质及工作,积极解答同学们的问题,以便同学们更快地适应实习岗位。
各部门检察官、同事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工作严谨娴熟,展现出过硬的专业水平、过高的专业素养,是实习同学们努力的方向与学习的榜样。在接下来的实习中,同学们一定会珍惜实习机会,努力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加强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争取在实践中得到提高。
实习期间,五位实习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对待本次实习机会,积极投入检察监督工作中,在收获实践技能的同时,展现出山东大学法学院学子的优良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