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晚19点,由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2017年第6期(总570期)“海右”博士生学术论坛在逸夫法学楼一楼会议室举行。此次论坛为“海右”优秀博士毕业生报告月系列活动之一。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法律应该如何对待‘枉行’——以中小企业资本监管语境下的‘普遍性违法’与‘选择性执法’并存现象为例”,由法学院2013级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田源主讲,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魏治勋副教授担任点评嘉宾,2016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刘婧担任主持人。
在讲述环节,田源首先从问题意识出发,从法学理论和2013年公司法改革实践的角度阐述了研究“法律应该如何对待‘枉行’”问题的必要性。随后,田源介绍了公司监管中的“普遍违法现象”,通过经济学分析指出公司资本监管制度的本质是降低交易成本,并论证了公司资本和监管存在的必要性。接着,田源将“选择性执法”置于福利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下,论证了在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下政府“选择性执法”的成本收益均衡点,并提出当前“选择性执法”中的逆向选择问题,指出其是政府监管失灵的表现。在“普遍性违法”和“选择性执法”并存的情况下,田源提出应通过在“揭开公司面纱”诉讼中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中吸收私人执法的力量两种方式解决公司法中的“枉行”问题,并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了法治对待“枉行”的基本理念。
在评议环节,魏治勋对田源的文章给予肯定,并从成本收益分析、信息经济学分析理论的角度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点评,使同学们对本次报告的主题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在之后的提问环节,田源与在座的听众进行了交流,并为同学们今后的学术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整场论坛学术氛围浓厚,最后,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田源,法学院2013级法学理论专业法经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读博期间参与课题3项,发表论文3篇,其中CSSCI刊物2篇,分别为“法律经济学视野中的刑法边界问题——基于同居关系中盗刷银行卡案例的分析”,载《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经济理性与法学教义的融合——从交易费用角度重新审视中国公司资本制度变革背后的逻辑”,载《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7年第2期。博士论文题为《“普遍性违法”与“选择性执法”——中小企业资本监管的困境、改革和遗留问题》,在研究方法上,对传统规范法学研究范式进行了反思和推进,对选择性执法采客观中立的态度,以社会总体福利为评判标准,借鉴规制经济学和执法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资源,透析执法机关目标函数与社会总体福利发生偏离的内在理路。在篇章结构上采“规范-实证-规范”的写作样式,使法理学研究得以深入到经验中,又能够从经验层面抽象至一般理论问题的挖掘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