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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博士生参加2016年“‘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的通知

作者:ygb 时间:2016-06-17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博士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2015年,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在山东德州和广东佛山共同组织开展了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获得参与各方的认可和欢迎。经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同意,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并扩大范围,同时将其更名为“‘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结合蓝火计划实施情况及地方政府、企业需求情况,在山东德州、蓬莱,浙江温州,广东佛山、东莞,云南大理,江苏泰州等7个地区组建“‘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地方分团,主要利用暑期时间,组织高校部分在读博士生分区域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合作研究和相关技术服务,培养锻炼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及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项目落地。

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成员由我校组织在校博士研究生自愿报名,经学校审核汇总后推荐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接洽派遣。

  组织在校博士研究生利用暑期深入企业一线,发挥自身所学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并结合社会需求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对于高校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等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和积极支持。

“‘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2016年工作的具体安排见附件1。请各培养单位根据企业博士生需求表(见附件2),主要组织理工类和部分社会科学类在校博士生自愿报名参加,报名的博士生每人填报一张《博士生报名表》(见附件3),并附一份word版个人简历,各培养单位汇总后填写推荐回执表(见附件4)627日下午4点前将《博士生报名表》、个人简历和《高校推荐博士生回执表》的电子版发送至ygbglk@s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经双向选择,确认接收的博士团成员将另行下发组团通知。

  附件1:“‘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2016年工作方案

  附件2:2016年“博士生工作团”企业需求汇总表 

  附件3:博士生报名表.xls

    附件4:高校推荐博士生回执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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